内地个人税(内地个人税务编号)

1、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2011年9月1日起,中国内地个税免征额调至3500元2018年10月,个税起征点拟调至每月5000元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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